COFCC有机食品保持认证程序
1. 申请
1) 申请人提出正式申请,向COFCC分中心领取《有机食品保持认证调查表》(一式二份)和《有机食品保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等文件(www.ofcc.org.cn处下载)。
2) 申请人按《有机食品生产技术准则》的要求,完善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
2.检查计划
1)申请人向分中心提交填写完毕的《有机食品保持认证调查表》(一式二份)和《有机食品保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要求的文件;分中心预审核实后将有关材料拷贝给COFCC。
2)COFCC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项目情况,制订检查计划和核算认证费用。
3) COFCC向申请者寄发《受理通知书并》同时通知分中心。
3.实地检查评估
1)COFCC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
2) 检查员从COFCC或其分中心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依据《有机食品生产技术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3)必要时,检查员可对水、土、气及产品抽样,由检查员和申请人共同封样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4. 编写检查报告
1)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COFCC要求编写检查报告。
2) 检查员在检查完成后两周内将检查报告送达COFCC。
5. 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1)COFCC根据申请人提供有机食品保持认证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相关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提出评估意见。
2)COFCC将评估意见报颁证委员会审议。
6. 颁证决议
颁证委员会定期召开颁证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申请人的有机食品保持认证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1) 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食品标准,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2) 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3) 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食品转换证书。产品按“转换期有机食品”销售。
4) 拒绝颁证。申请内容达不到有机食品标准要求,颁证委员会拒绝颁证,并说明理由。
7. 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
根据证书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签订《有机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并办理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手续。
|